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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 回家[1/2页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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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新回到我们的房间像结束一场梦。梦中沉闷的气味或许还有点熟悉,还保存着醒来后黯淡了的色调。我察觉出自己与消失了的氛围存在某种联系,但要想起经历过什么,还记得什么,就得费一番脑子了。我要努力重返自己的梦境,可是它早就支离破碎,仿佛一地的玻璃渣,捡起来时总划伤手指,疼痛让人恍惚,如给房间拉上了窗帘,开始一场昏黄的午休。
柯柯,你的房间和我想象中不太一样呢。米乐说。我以为会是蓝色的墙,有一张大床,还有个堆满书的小课桌。
我也想这样呀。但我们家不够大。虽说是三室一厅,但其中一室是个非常狭长,只能摆张沙发的书房。我们的房间也很小,一进门就能看见上下铺,它贴着右边的墙。朝北的窗子摆了张书桌,另一张贴着左边的墙。此外便只有门口右手的一排柜子了。
他坐在我的下铺上,我拉开窗户前的椅子,手折断了似的无力垂着。窗户关上了,还能听见风在搅动外面的树枝,一片绿叶时不时击打着玻璃。
窗下的座位是我的,准确地说是我从弦弦那抢来的。双层床送来以后,整个房间的布局要重新规划。我全程没管事,只是叫爸妈花钱把以前的大床换掉。床的组装、房间的设计,那都是弦弦和工人商量的。弄好以后,我径直走进去,坐到了我现在坐的桌子前。两张书桌都清空了,看上去完全没有区别,即便有我也注意不到。我没问弦弦窗下那张书桌是不是他先前用的,他也没吭声,从此以后,这里就是我的位置了。我可以在写作业的时候任性地看一片叶子在春日的生长,直到它到秋天和同伴们哗啦啦地落下。
而现在还有一片叶子长在窗外呢,房间里也还有两个人。过了两年,这个房间里居然又有两个男孩子了。时间走得真快,我照着桌上的一面小镜子。喉结硬鼓鼓地卡在脖子上,脸也比以前更圆了,再过几年或许还会冒出胡子来吧。我的样子变了,弦弦呢?他永远属于那个我正不断远离的年龄,永远是那副我曾经一样有过但再也不会有的相貌。我讨厌拍照,但我现在一张他的照片都没有了。我的桌上曾经放过一张我们俩的合影,它在哪呢?一定是爸妈收走了。趁他们不在的时候,我把全家都翻过了却仍然找不到。
柯柯,有不少奖牌呢。是你的还是他的?或者是你们一起的?米乐显然看到了挂在弦弦上铺栏杆上的东西。尽管我不知道是用什么材料制成的,但金牌银牌铜牌都有。一开灯,熠熠生辉,仿佛星星。它们在提醒我,都是过去的事了。
我怎么还能做到一边回忆,一边坐在这个房间里的?暑假时我天天巴望着快点开学,再快一点。之前的假期里都有作业,唯独刚刚过去的那个暑假没有,要是能在书桌前奋笔疾书,我可能还想不了那么多,也不至于在这里呆不下去。
都是他的,也许有几块是我的,但是没有他,我也拿不到它们。我这么回答米乐。事实就是如此,如果不是弦弦带着我去踢球,我并不会对足球有多少兴趣。兴许会去打篮球?也不一定,或许天生就没什么运动细胞,发呆倒比较适合我。
别这么想呀,哪支球队没有门将呢?教练不是讲了嘛,好的门将能不出话。
她没有在问过以后就打开门,依然在外面候着。米乐推了推我,我才回过神说请进。她是叫我们去吃饭的,还说晚上有惊喜。
舅舅一家都来了,加上米乐,我们家的餐桌上有了七双筷子,仿佛这才是个正确的数字。爸妈给米乐夹了好多菜,跟他说多吃点,像在自己家一样。他显然有些拘束,很正经地用筷子一口一口地夹着饭菜吃,碗从始至终没端起来过。他的话不多,只有大家问他才回答。他在努力表现自己乖巧懂事的一面,或者说是别人会认为最好的一面。这对他来说很重要,他一定希望给我家人留个好的印象。
其实还挺感动的。虽然我好像更喜欢那个往我头上浇水的他。到底哪个才是真的他呢?可能就像他所说的川哥,几个形象要加在一起,才是真正的他。
弦弦又是什么样的呢?他真的是我回忆里那样的吗?还是那些再也看不见的照片里拍摄下的模样?我没法用镜子里自己的容貌想象他了,他的面孔早已化作一阵抓不住的轻烟与尘土,躺在正刮着秋风、落着枯叶的土地里。他离我好远,我好想他,尤其是在大家都坐在一起的时候。
我好想站起来问,问在吃饭的你们,喂,你们想到弦弦了吗,今天是中秋节呀,我们要团聚的,不是吗?可少了一个,少了一个呀,虽然我们这里摆了七双筷子,地上有七个影子,但是少了一个就是少了一个。他在哪呀?他能听到我们在饭桌上的欢声笑语吗?你们告诉我好吗?昨天下了一整夜的雨,他能听见的,隔着潮湿的泥土,他说不定要醒过来,想找一个人说话,我们谁在跟他说话?谁能跟他说话?怎么回事,我听不见他的声音了。昨天的月亮好明亮,今天会更明亮的,他能感受到。可你们都在吃饭,都很开心,你们为我开心,是的,我有了一个好朋友,一个我非常非常喜欢的好朋友,我又回足球队了,你们的韦韦变得更有活力了,你们欣慰,你们叫米乐常来这里玩,把这当做自己家。对,没错,全都没错,我真的很感谢你们,但是弦弦在哪?
我不能问。我知道你们谁都不会忘记弦弦。我也不会忘记。我知道你们爱他。我也爱他。可是,我还是好难过,比任何时候都难过,全家团聚比起孤身一人更让我想见他。我不可以说话的,我不可以哭的。一个字都不讲,一滴眼泪都不流。我知道我说了,我哭了,你们都要问为什么,都要担心我,接着我就想躲进房间里锁上门,然后继续难受,一起难受。不可以再这样了。我不能再伤害你们了,在这样的节日里,在米乐面前。
“岳隐,你的狗狗是什么品种呀?感觉好眼熟。”米乐摸着那只毛茸茸的大狗狗问。
“圣伯纳哦,不过血统没有那么纯啦,所以不会长得太大。你是不是在动画片里看过,它们经常在雪地里救人什么的。”
“对对对!它脖子下面会挂一个小酒桶,我刚刚就觉得好像少了点什么嘛!有个酒桶就更像了!”
“难道酒桶是它的灵魂吗?”姐姐笑了。
“其实酒桶只是个装饰,救援的时候也不会用。是位英国画家画的,不过确实非常可爱。”岳隐挠了挠狗狗的下巴,它温顺地抬起头来让自己的主人摸。
“它叫什么名字呢?”米乐问。
“evan,埃文。”
突然有点想带着埃文和大家一起去冒险了呢,它一定能成为我们的守护神。
姐姐和岳隐是发小,虽然她说现在她们俩是对手了:一中的初中部只有两本学生刊物,一本是我们文学社的《猎人与轻骑兵》,另一本就是岳隐她们新闻社的《新现场》。这两本刊物好像并没有什么竞争关系,但姐姐说是就是吧。我和米乐确实也没想到她会带我们来岳隐家的大院子里玩,还说晚上一起吃饭。
比起拿相机拍照,我更喜欢岳隐拉着狗绳被埃文拖着走的样子。我问她埃文几岁了,她说才一岁半。看来它会陪伴她很长时间,至少十年吧,希望如此。十年是很漫长的,对现在的我们来说,毕竟自己也才活了个十年出一点头。
埃文像是听见我在问关于它的事了,走到我的鞋子前嗅着,吓得我往后跳了两步。不是不喜欢动物,我不太能接受它们和自己过于亲近。埃文很乖,我仍然警惕。大狗狗似乎都很温和,小狗反而会乱叫甚至咬人。可能就像米乐说的,是太害怕了,控制不住自己。
傍晚了,岳隐熟练地把埃文安顿好。我们各上各的车去饭店了。在预定好的包间里,已经有一家人在等候了。
赫明明。看来姐姐之前认识他?也许是双方的家长早就互相认识吧,毕竟是同事。
同伴的数量多起来,我们就越不容易拘束。大人们很有心地让我们坐到一起去,自然是男生和男生坐,女生和女生坐,三八线由我和姐姐来填。
还是逃不掉拍照,入座前我们被要求站成两排合影。女生在前,男生在后,虽然米乐站前面或许更合适。那一定会是一张很突兀的照片,明明比我们都高不少。不过更多原因应该在我身上——又被妈妈说表情太严肃了,可我实在不知道为什么要对着一个冰冷的、盯着你看的镜头笑。把这张机械的眼睛记录下的图片发到朋友圈和家人群里,是不是就意味着留住了一个美好的时刻?如果时间能这样被留下的话,那也太容易、太廉价了吧。可我又有什么资格这么想呢?我连留给大家一点美好的时光都做不到。
在这个年龄,男生女生之间想找点共同话题并不容易,好在姐姐和岳隐都很随和。明明问起狗的事,他似乎想要在家里养一条金毛。岳隐说她也很喜欢金毛,作为寻回犬,它极通人性。最有趣的是可以带着一起游泳。她还说,金毛的智商相当于五岁左右的小孩子,你要是养了,家里就多了个弟弟。
明明和这样的大狗狗还是很搭的。他无论平时还是踢球,都很温柔敦厚,就是比较高瘦,没有一身毛茸茸而已。
“话说你们喜欢哪支球队?”姐姐忽然开口。男生们都很诧异,刚刚没聊一点跟足球有关的事,不用迁就我们聊这个吧。她哼了一声,说才不是呢,自己是老球迷了,根本不是为了你们才说这个的,就是好奇。米乐在我耳边偷偷说他真的一直以为我姐是因为我才关注足球的。
她的兴趣面确实挺广,喜欢足球也不奇怪。毕竟身体一直很健康,也很有活力。她最喜欢听歌,摇滚、民谣、流行、古典都听,唱得也好。听姑姑说会做菜了,说不定中午有哪个菜是她烧的,而大人们都没表扬一下,可能是大家都习惯她这么优秀了吧。
我倒是被表扬得很多,这两年尤其多,把饭吃完都能说我习惯好不浪费,实际上只是有点强迫症罢了。
“可这样好吗?很多球队之间是死敌关系呀,要是一报出来真是死敌,那多尴尬呀。”岳隐说。
“大家相互尊重嘛,我觉得没问题。”姐姐说着,伸手捏了一把我的脸,“反正我知道韦韦没有支持的球队,你们要是有的话可以推荐推荐。但是不许带歪了,让他喜欢上我的死敌。你们支持的话我包容,他要是敢支持我就揍他。”
莫名其妙被威胁了,不过还挺高兴的。她每次都说要揍我,从来没揍过,倒让人有点期待。
“我支持的球队是意甲的,球衣颜色有一半是黑色。”明明笑着说,“不过你们都不怎么看意甲吧?我太老派了。”
“狡猾!”姐姐揪我的那只手忽然使了下劲,“米兰、尤文、国米,哪个不是一半黑色的?这样的意甲球队有七八个,你让我们怎么猜?”
“至少你知道我不是罗马双雄和那不勒斯的粉丝了,不是吗?”明明吐了吐舌头。姐姐说的那些球队,前几个我还听过,后面的是真不太清楚了。
米乐说他看的比赛不多,大部分球队都是听同学讲的,他老家也没有职业球队。岳隐说她的确有只喜欢的球队,但不想说。姐姐喜欢的球队还是不提了,她自己说死敌不算少。聊天很快变成了他们给我跟米乐推荐球队。
“一个人喜欢的球队还是很能代表他的性格的……”姐姐话音未落,明明毫无征兆地笑了起来。她随即也露出了会心的表情,说大概知道明明是哪队的球迷了。我和米乐一头雾水。
“我觉得米乐这样很帅很少年的,就很适合穿一身非常阳光的白色球衣,有那种银枪白马的感觉,所以你要不要考虑……”
“得了,你就别兜售私货给人家了,让他自己慢慢选嘛。”
“你怎么知道他会不喜欢?”
“你怎么知道他就喜欢?少误人子弟了。”
我实在怀疑姐姐说她们是竞争对手,根源在于支持的球队是死敌。
“我确实觉得纯白的球衣很适合我呀。”米乐笑着,两位辩手的争执停下来,自然是一家欢喜一家愁。然而他很快又讲,他说的是江元一中的白色队服。我们都笑了。要是我这么说,估计姐姐又会说要揍我。但我的门将球衣毕竟是绿色的,白队服都是他们的。
“柯柯呢?你喜欢什么风格?”明明没直接给我推荐,“或许我认识的球队里有你可能会喜欢的。”
我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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