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 藏锋 首页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

『章节错误,点此举报』

第九十二章 那朵莲花[2/2页]

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:[妙.书.坊]https://mmsfxs.net/最快更新!无广告!

    徐寒心思玲珑,墨尘子话都说到了这份上,他岂能还听不明白。

    当下他便重重的点了点头,“算得,算得,自然算得!”

    然后他赶忙转过了身子,朝着墨尘子跪了下来,背上那把刑天剑也在那时被他取下,放于双手上,恭敬举起。

    “徐寒拜见师伯,请师伯送归师尊佩剑!”

    他的语音高亢,声线之中竟然带着几分哽咽。

    墨尘子闻言身子一震,他淡漠的眸子中终是在那时浮出一抹不可置信之色,他侧过脑袋愣愣的看着徐寒。准确的说,是看着徐寒手中那把刑天剑。

    “海流的剑”中年男人声线颤抖,一如他此刻伸出的那只手一般,他颤颤巍巍的抚摸着刑天剑的剑身,眸子中似乎有什么东西在闪烁。

    “师尊剑种一直安歇在刑天剑中,他曾言一声最后所愿,便是能安息于剑陵之中”徐寒言道,声线之中的哽咽之音愈发明显。

    得到这般回答的墨尘子,在那时黑色的衣衫搅动,凌冽的剑意如旱地拔牛,冲天而起。

    他的手在那一刻死死的握住了刑天剑的剑身,就好似当年握住年幼师弟的手掌一般。

    紧紧不愿松开。

    一朵青色的莲花自那剑身之上缓缓浮现,在夜色中七瓣绽开,美若仙景,那是沧海流的剑种。

    南荒剑陵之中藏着一个天大的秘密。

    那秘密需要每一代剑陵传人以死后的剑魂加固,守陵人世世代代都枯坐于此,即使化为魂魄,也不得幸免。

    那自然不是灵魂最好的归宿,但却是守陵人不曾忘怀的初衷。

    那是责任,是归处,也是荣耀。

    但沧海流致死都未有修成地仙境,他灵魄只能化为剑种,寄生于刑天剑中,若是有剑陵的剑意滋养,或许有朝一日还能以剑魂之姿苏醒过来,镇守剑陵,也算是完成了他毕生的夙愿。

    徐寒不是没有想过寻个机会将刑天剑送回剑陵,只是以他的修为想要穿越蛮夷横行的南荒,与送死无疑,因此此事他暂且未有考量。如今墨尘子的到来,无疑是一个最好的契机。

    “刑天剑,天下少有的神兵,将之送回了剑陵,此物便不再是你的了,你就不觉得可惜吗?”墨尘子提起了那把剑,温言问道。

    徐寒在那时却是摇了摇头,“匹夫无罪怀璧其罪,弟子没有那本事,这剑落在了我的手上,或许还会招来杀身之祸也不一定。”

    墨尘子闻言,转头饶有兴趣的看了徐寒一眼,见他脸上的神情不似作假,他不禁暗暗感叹这少年虽然年纪尚小,但心性却比起寻常人强出太多,这样的道理虽都明白,但却太多人抵不住眼前的诱惑,否则这些年的大周江湖,又哪来那么多宵小打着替天行道的幌子追杀沧海流呢?

    他微微一笑,那时背上的长剑一声轰鸣,出了剑鞘。

    雪白的剑身犹如耀眼一般照亮了眼前的景色,遮住了漫天的星光。

    墨尘子握在那把刑天剑,某种寒芒一闪,口中喝到:“去!”

    只见那刑天剑剑身一颤,那朵青色的莲花便化为了一道流光涌入了他的佩剑之中。

    那时,那把长剑发出一声高亢的剑鸣,如有灵性一般围着墨尘子一阵盘旋。

    “回去吧,师兄在那里等你。”墨尘子平静的看着那把长剑,轻声说道。

    长剑的剑身一颤,似乎在诉说着某些情绪,然后他又朝着徐寒一阵环绕,最后化作一道青色的流光朝着远方遁去。

    徐寒在这时终于回过了神来,而墨尘子也将手中那把刑天剑递了回来。

    “师伯你”徐寒很是诧异的看向眼前这个男人。

    剑魂想要回归剑冢需得以剑作为载体,当然这里说的剑并非寻常的剑,而是修行《大衍剑种》之人将之带在身上时刻温养方才能够作为剑魂的载体。

    而墨尘子却将自己的佩剑用来承载了沧海流的魂魄,那若是待到墨尘子故去,那他又当何以自处?

    “他既然盗出了这把剑,自然有他的道理,更何况,剑陵也不见得就是安全的地方,你便带在身上吧。”墨尘子在那时淡淡的说道。

    “可是师伯你”徐寒还是有些不解,这把剑虽然世人说得玄妙无比,但除了那一日在大渊山上徐寒曾见沧海流发回国它可怕的威能外,在徐寒手中都与一把寻常的凡铁无异,至少在徐寒看来留不留下,其实都没有太大的区别。

    “放心吧,师伯我还死不了。”墨尘子似乎看出了徐寒的迟疑,他微微一笑言道。而后目光一转落在了徐寒的右臂上,他眉头一挑,似乎响起了什么似的,问道:“你听过那首在南荒传唱的歌谣吗?”

    徐寒一愣,虽然有些不解为何墨尘子忽然提到此事,但他确实曾听沧海流在某时唱起过那首歌谣。

    徐寒的记忆素来好的出奇,只是微微迟疑便点了点头。

    墨尘子闻言,收回了放在徐寒右臂上目光,看向徐寒,在那时说道。

    “或许,你就是那朵莲花。”

第九十二章 那朵莲花[2/2页]

『加入书签,方便阅读』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